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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理性面对B2B 大宗B2C的微营销和电商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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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2020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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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企业最需要的网络营销形式:简单实用


第六节 理性面对B2B 大宗B2C的微营销和电商平台


一、微营销及电商平台

为写这一节,我特地在淘宝里搜索了一下“微博营销书”,列出的销量几乎为零,而我再用“微信营销书”去搜索,列出的几十种书销量都在几十到几百本,令人感叹。要知道,在4年前,微博营销书也像现在的微信营销书一样红火。再过两年,难免微信不被别的什么“微”取代。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,微博营销还没来得及应用就已经消亡了。

为了研究网络营销,我也会买不少微信营销书籍来看,书中大多谈及的是某个电商利用微信发财了,某个餐厅利用微信增加客户了,少有说到哪个工厂利用微信开发出新客户了,因为微信确实做不到。回答为什么之前,我们先了解一下微博、微信的基本功能。

自媒体:微博出现以后,就有了一个新词“自媒体”,即每个人或者企业通过独立的微博或微信发布信息,就像自试想一下,没有新浪的微博平台,没有腾讯的微信平台,自媒体也就不存在了,所以从企业角度看,这种自媒体跟之前的博客(没有博客站也就没有个人的博客)、论坛(没有论坛网站也就没有什么版主)、独立网站(没有浏览器也就看不到网站)一样,都是企业发布信息的平台。如果不是特别受关注的一类人(比如明星)或者公司(比如世界500强的企业),你的自媒体经营起来可能会得不偿失。

粉丝:对于已经有众多实体粉丝的明星们,他们的微博和微信同样会聚起数量相当的粉丝,发布一个新产品或者是演唱会的通知,营销效果非常好。但对于一个不知名的个人或者企业,聚集起一定数量粉丝的成本相当高,真不如将这笔钱花在其他营销上。

朋友圈:以前在计算机QQ上建立的个人空间,现在通过微信的朋友圈在手机上实现,以前利用QQ个人空间的群发营销工作也可以搬到手机的微信朋友圈上了。

微信群: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以开拓业务为目的建立的企业群,是微信这个平台最有价值的功能,详见第八章第四节。

在线聊天工具: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是在固定位置(办公室、家里)使用QQ,在移动中(路途中)使用微信,保持与朋友、客户的及时沟通。不管使用QQ还是微信,都是即时沟通工具,让我们与客户的联系更紧密。

定位功能:如果你用微信中“附近的人”功能,会发现许多个人和商家在利用这个功能做营销。比较简单,只要在微信名中标明自己是做什么的就行,如果有人寻找附近的陌生人,就能看到你的微信,也明白你是做什么的。

移动端网站:知名的个人和企业会在微博和微信基础上建立独立的宣传性网站,方便别人用手机浏览,也可以在移动端网站上实现更多的功能。

交易平台:手机付费、交话费、餐厅结账、淘宝交易等,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交易可以在手机上完成。

搜索功能:自微信5.4版本起有了搜索功能,你可以搜索微信里你感兴趣的文章或者是企业公众账号,成为搜索引擎营销的新亮点,应当引起关注。虽然目前人们还没习惯在微信上搜索,但一旦习惯养成,微信搜索营销就变得有意义了。

二、与营销平台相应的网络营销方案

上述是常见的微博和微信功能,相信作为新的平台,微信还会开发出更多的功能,甚至能达到浏览器同样的功能。但目前,我们用微博和微信的主要作用是:一是浏览关注的信息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视频);二是与朋友交流;三是发布有价值的信息;四是营造商业社区,开发商业资源。

与之对应的微营销方案顺理推出:一是在大V的微博和微信上投放广告(软文广告、图片广告和视频广告);二是采用微博和微信在线聊天功能,针对潜在客户和老客户发送在线信息;三是在企业微博和企业公众平台上发布最新企业信息;四是利用微信群的商业资源,开发新客户。

微营销还应当包括移动端应用平台,如手机端搜索引擎、地图功能、手机阅读和听读、音频和视频平台、游戏软件及其他功能性软件。当这些应用平台的使用客户达到一定的量,就可以植入广告的方式来营销,而企业就可以成为广告投放者。事实上,某度已经在做了,其新推出的“百意”广告,就是把搜索推广的广告也同步投放在这些应用平台上。

微营销有其明显的行业特点,对于B2C或者是C2C行业,如个人的衣食住行服务,微营销比较奏效,也有不少的成功案例。对于传统企业,开展的B2B业务是不太有效的,很少能看到成功的案例。试想一下,一个老板对自己的采购员说找几个新的供应商,哪个采购员会傻到使用自己的手机而不是用公司的计算机去找。

这几年微营销被炒作得沸沸扬扬,仿佛一夜之间,所有的网络营销公司都改做微营销了,所有的企业都要开发自己的微博、微信平台和企业APP平台。真有不少企业投入了几万甚至几十万……如果是个人服务行业,这种开发还有一定的价值,但这个价值与投入的成本相比,值不值就不好说了;如果是传统企业,这种投入真是打水漂。对于大多数B2B业务的企业,微博和微信在培养客户、建立人脉关系和售后维护方面是擅长的,应当多加使用。至于开发新客户方面,应当交给更擅长的搜索引擎营销。

与之类似的还有电商平台,经常有企业老板看到某淘宝店一年能赚几千万、上亿时,就想让自己的企业也开天猫店或者是京东店,特别是这几年微店兴起,又听说某微店赚多少钱了,好像自己不开微店就落伍了。但真的把微店开起来就更落伍了。因为你需要花很大的代价来宣传微店,这种代价不如花在搜索引擎营销上,效果会更好。另外,相对独立的微店客户不像在大型电商平台上无法货比三家,就是看过你的微店后仍然会在某度上做对比。对于大多数B2B和大宗B2C企业,我的忠告是:开微店不如开淘宝店,开淘宝店不如开阿里巴巴的诚信通,做诚信通不如做搜索引擎营销,这叫抓大放小。倒过来理解也可以,如果一家传统企业搜索引擎营销做得还不错,还有多的预算和人力,可以做阿里巴巴的诚信通广告,如果诚信通也做得不错,还有精力,可以做淘宝店,最后再尝试一下微店,这叫先主后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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